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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预习讲义(9)

发表时间:2012/12/29 16:31: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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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的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四章 税收理论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概念和本质

掌握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包含三点含义:

第一,税收是一种工具,其使用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实现国家的职能。

第二,征税权力归国家所有。

第三,征税必须依法进行。

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

掌握税收的本质:(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2)税收的客体是社会产品;(3)税收是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4)税收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5)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税收的职能(掌握)

(一)财政职能(收入职能)

税收是各国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和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调节职能)

(三)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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