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
一国货币当局可选择的货币政策目标无非有这样三种配合:一是侧重于稳定物价目标,期望实现无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二是侧重于经济增长目标,期望实现高通货膨胀的高经济增长;三是兼顾稳定与增长,期望获得低通货膨胀的适度经济增长。前两项为政策的单一目标,后一项为政策的双重目标。
在我国金融界,关于货币政策目标选择曾存在“单一目标论”、“双重目标论”和“多元目标论”等多种观点。
第一,单一目标论。在单一目标论中,又分为两派意见:一派意见主张单一经济增长,一派意见主张单一稳定币值。
第二,双重目标论认为,货币政策应同时兼顾发展经济和稳定物价的要求,不能偏废。
第三,多重目标论认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除了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外,还应包括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在1995年颁布、2003年12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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