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制度的创新
金融制度的创新是指金融体系与金融结构的大量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分业管理制度的改变(向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在世界各国的银行体系中,历来有两种不同的银行制度,即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银行制”。二者主要是在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合并与分离问题上的区别。目前来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的上述两个传统特征和分业界限已逐渐消失,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正不断扩大,世界上的著名大银行实际上都已经成为“百货公司”式的全能银行,从其发展动向看,商业银行经营全能化、综合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2、对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不同管理制度的改变
(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对商业银行实行了比非银行金融机构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得商业银行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鉴于经济环境、市场条件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各国政府都先后缩小了对两类金融机构在管理上的差别,使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趋于平等。)
3、金融市场准入制度趋向国民待遇,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和跨国银行业务获得极大发展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为跨国银行的出现以及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各国大银行争相在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在业务经营上加快电子化、专业化和全能化的步伐。由于金融创新,各国之间的经济、金融联系更加紧密,经营的风险也在加大,从而使全球金融监管出现自由化、国际化倾向,各国政府在对国际金融中心、跨国银行的监管问题上更加注重国际间的协调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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