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本制度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知识点一、税收的基本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内涵包括: ①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②征收的目的:为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或满足社会公共需要;③征收依据:法律、凭借政治权利而非财产权利;④征收的过程: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无偿转移给国家;⑤征收的直接结果:增加财政收入
知识点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2、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时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所征税款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返还给原纳税人;
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是相对固定的,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
二、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知识点一、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即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
1、纳税人:是税法规定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亦称征收对象,
3、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税额的比例或标准
(1)按税率的表现形式分类:
(2)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3)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4)零税率和负税率
4、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纳税的环节。
5、纳税期限:
6、加成和减免
(1)附加和加成
(2)减免税
(3)起征点和免征额
(4)出口退税
7、违章处理:罚则,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知识点二、税收分类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
(二)按计税依据分类,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三)按税收管理权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四)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五)按征税机关分类,分为工商税和关税
三、流转税类
知识点一、流转税的主要特点
流转税具有以下特点: ①课征普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式社会经济运行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②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税额取决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与成本和费用无关;流转税是只考虑经营行为不考虑经营能力的税收③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
知识点二、增值税
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1、类型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3、税率和征收率:
4、计税方法
知识点三、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调节特定消费品生产的较高收入,平均税率一般较高。消费税是国际上非常流行的税种,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消费税或类似税种。
我国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
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2、税目和税率: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共14类消费品;
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3、计税方法:从价定额、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对卷烟和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四、所得税类
知识点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所得税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①税负相对比较公平②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③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知识点额二、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避免重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税率:企业所得税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3、应税所得额计算
4、应纳税额计算
5、征收管理:
知识点三、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2、课税对象
3、税率
4、计税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五、财产税类
知识点一、财产税的特点
财产税类,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财产税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知识点二、车船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财产税类的税种主要由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2011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计税依据:乘用车排气量。
税额:车辆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知识点一、 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
1、优化税制结构;
2、完善调节功能;
3、稳定宏观税负;
4、推进依法治税。
知识点二、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规范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2、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
3、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4、加快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
5、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6、开证环境保护税;
7、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
8、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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