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2011初级经济师考试复习,网校编辑特整理初级人力讲义,供大家参考!
我国的就业统计标准
1.传统就业统计标准
我国在传统体制下一直没有明确的“就业者”定义,统计上一般使用“社会劳动者”这一概念。“社会劳动者”的定义是: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其中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其他各种所有制单位的全部职工以及城镇中的所有个体劳动者。此外,从事家庭副业,其收人相当于当地一个社会劳动者最低收入水平或参加社会劳动累计在3个月以上的乡村劳动者,也被统计在社会劳动者人数中。
2.现行就业统计标准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原有的就业统计方法越来越难以同现实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原国家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客观实际以及未来的发展,对就业失业统计进行了改革,从1995年1月3日起试行新的调查统计方法。目前试行的就业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定是这样的:就业人员,也称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但又再次从业(以有酬或自营等各种方式)的人员,计为就业人员。就业人员中不包括从事经济活动的就读学生。统计中对就业人员中的不充分就业人员,即“工作时间不足就业人员”、“收入不足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足人员”予以特别关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