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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集体合同的签订
(一)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工会(没有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企业
(二)集体合同的类型:
1、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专项合同。
2、区域性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或订立的区域性合同。
(三)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1、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2、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4、集体合同的审查
5、集体合同生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集体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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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