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一)货币制度的概念
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货币材料。规定货币材料是货币制度最基本的内容。
2.货币名称、货币单位和价格标准。
3.本位币、辅币及其偿付能力。本位币又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
三货币。
4.发行保证制度。发行保证制度又称发行准备制度,是指通过银行发行的纸质货币依靠什么来保证其币值稳定的制度。在代用货币形态下,发行银行券和辅币的银行必须建立金属准备制度,以保证其随时兑现。随着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货币发行的商业信用保证和国家信用保证也随之发展起来。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从历史发展来看,世界各国先后采用过以下几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1.银本位制。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材料,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之分。
2.金银复本位制。是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材料。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币和银
币同时作为本位币,都可以自由铸造,相互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具有同等的法偿能力。金银复本位制是16 -18世纪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典型的货币制度,又分为平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是金币和银币各按其所含金银重量的市场比价进行流通,国家不规定两
者之间的兑换比率。这样,市场上各种商品就存在着双重价格,即金价格和银价格。
(2)双本位制是典型的金银复本位制,金、银两种铸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比价流
通,而不随着市场中金、银比价的变动而变动。双本位制尽管克服了平行本位制的双重价格缺陷,但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一现象是指在两种面值相同而实际价值不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必然被收藏、熔化或输出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这一术语最早见之于16世纪英国著名金融家格雷欣的币制改革建议中,故称其为格雷欣法则。
3.金本位制。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材料,分为三种类型:
(1)金币本位制。这是典型的金本位制,黄金为法定的本位货币金属银币则退居于辅币 地位,其铸造和法偿能力都受到了限制。金币本位制的特点气: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行券和辅币等价值符号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
(2)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没有金币流通的金本位制,因而是残缺不全的金本
位制。①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由可以有限兑换金块的银行券代表黄金流通。其特点
是:不铸造金币,没有金币流通,实际流通的是纸币一一银行券;银行券规定含金量,但不能自由兑换黄金,只能在规定的数额以上兑换金块(如1925年,英国规定银行券1700英镑以上才能兑换黄金);黄金集中由政府保管,作为银行券流通的保证。②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由国内不能兑换黄金但能兑换外汇的银行券代表黄金流通。其特点是:不铸造金币,没有金币流通,实际流通的是纸币一一银行券;银行券规定含金量,但不能直接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外汇;政府或中央银行通过按照固定比价买卖外汇的办法来稳定本国币值和汇率。
4.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不兑现纸币本位制又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中央银行
发行的纸质货币作为流通货币。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纸币不能兑换成黄金,也不同任何贵金属挂钩,并且集中由中央银行发行,独立行使货币各主要职能。这种制度的特点是:
(1)黄金非货币化。 (2)货币供给的信用化。 (3)货币的多样化。
(四)我国的货市制度
我国现行的货币制度比较特殊。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1997年香港回归、
1999年澳门回归后,继续维持原有的货币金融体制,从而、形成了人民币、港币和澳门元"一国三币"的特有历史现象。
人民币制度始建于1948年12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主基字上已形成一种较为完善的货'币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①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的名称为"角"和一分";②人民币采取不兑现纸币的形式,没有含金量的规定,也不与任何外币确定正式的联系,是一种信用货币;③人民币是我国(内地)唯一的合法通货,严格禁止外币在中国境内计价流通,严禁金银流通,严格禁止损毁人民币及其信誉;④国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并对人民币流通进行管理;⑤人民币出入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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