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一章要点: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是否掌握我国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种类,是否具有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正确处理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
法学中的“经济”概念,调整经济的法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
(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三个层次:民商法、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一章单选题
1.人类要进行物资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这种结合具体表现为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 )。
A.物权法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制度 B.所有权法制度和支配权法制度
C.民事责任法制度和刑事责任法制度 D.行政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经济性法律、法规,都是经济民族和经济集中( )的产物。
A.相辅相成 B.融会贯通 C.对立统一 D.相互妥协
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行政法是权利本位法 B.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C.民法是个人权利本位法 D.经济法以私人利益为最高准则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一章多选题
1.有限干预原则要求,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必须( )。
A.有所为,有所不为 B.政府对市场干预为合法干预 C.政府对市场干预为合理干预
D.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必须合乎经济规律 E.应当在有能力干预的条件下采取干预措施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A 2.C 3.D 多选题 1.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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