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由2011年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汇编整理
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国际金融相关知识
第三节 国际结算
(一)国际结算概述
国际结算是为办量国际间的货币收付、清偿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而进行的业务活动,内容涵盖贸易往来、资本和利润转移、劳务提供及偿付、侨民汇款、私人旅行、政府外交外事活动等所有国际经济文化交往引起的国际间的货币款项的结算。
国际结算包括两种形式:其一,国际贸易结算;其二是国际非贸易结算
主要的结算方式:汇款、托收、跟单信用证、保函、保付代理、包买票据等。
(二)汇款
1、汇款的概念和性质
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由于结算工具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汇款属于顺汇性质,又称付汇法。
2、汇款的当事人及各自的责任
汇款业务一般有四个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3、汇款的方式
汇款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熟悉定义和特点
例题:多选
国际间的汇款结算方式,按所用的工具不同,可分为( )。
A.顺汇 B.逆汇
C.票汇 D.电汇
E.信汇
答案:CDE
(三)托收
1、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向债务人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按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跟单托收:即期托收、远期托收
2、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
按委托人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3、熟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出版物的条款规定,托收业务有关当事人一般有五个,即委托人(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受票人)、提示行。
4、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托收业务会遇到买方和卖方风险,国家风险及外汇管理等风险。托收业务中进出口商遇到的风险主要有:
(1)出口商的风险
(2)进口商的风险
(3)防范托收风险的主要措施
相关新闻:
经济师考试报考指南|经济师考试报名|经济师网校辅导|经济师考试用书
|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经济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最权威培训机构),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11年经济师考试网上辅导”及“2011年经济师网上辅导招生方案”,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关闭,现在就报名优惠多多,欲报从速。 报名咨询热线:010-53688886 4000-18-8000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