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业务
1、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由社会各集团和家庭个人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中央银行资产业务的基础。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有:
( l )货币发行。中央银行依据一定的货币发行制度,遵循一定的货币发行原则,经由不同途径从事货币发行业务。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是其调控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即通常所说的钞票或现金,是基础货币的主要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的最大负债项目之一。
( 2 )代理国库。中央银行凭借财政部开设于中央银行的专门账户代理财政收入支出,履行代理国库职责,财政金库存款即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 3 )集中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集中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旨在满足流动性与清偿能力要求。调控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量、便利资金清算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而这一最大的存款资金自然成为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2、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对其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调控金融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有:
( l )贷款。中央银行的贷款对象是:商业银行、政府。中央银行为缓解商业银行短期资产不足的困难、补充其流动性而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中央银行对政府发放弥补资金短期缺口的贷款。
( 2 )再贴现。中央银行着眼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依照再贴现条件审查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申请,买进符合条件的票据,并按再贴现率对商业银行投放货币资金。
( 3 )证券买卖。中央银行为调控货币供应量,适时地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采用直接买卖、回购协议等方式买卖政府中长期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 4 )国际储备。中央银行为稳定币值、稳定汇价、调节国际收支,保管黄金、外汇等储备资产。
( 5 )其他资产业务。中央银行在其主要资产业务之外还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其他类型的资产业务。
3、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资产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这类业务可以划分为:
( l )集中办理票据交换。票据交换工作一般在票据交换所进行,参与票据交换所交换票据的银行均是“清算银行”或“交换银行”,它们都必须依据票据交换所有关章程的规定承担一定的义务(缴纳一定交换保证金、在中央银行开立往来存款账户用以结清交换差额、分摊交换所有关费用)才能拥有人场交换票据的权利。
( 2 )结清交换差额。中央银行开立有往来存款账户(独立于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的各清算银行,其票据交换所的最后差额即由该账户上资金的增减来结清。
( 3 )办理异地资金转移。中央银行的资金清算工作既通过其分支机构组织同城票据交换与资金清算,也办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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