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根据经济师考试教材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中级水路运输》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第八章 船舶营运组织
第三节 船舶配载
二、货物基本知识(考点)
(一)造成货损、货差的原因
货损是指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货物受潮、受污染、破损、变质等质量上的损坏和货物的挥发、流失等情况造成的超过货物自然损耗的货物减量及海难、被盗等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造成的在数量上的确实损失。
货差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溢短和货运工作中的差错。
在运输中产生货损、货差的原因较为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货物本身的问题、配积载不当、装卸操作不慎、航运途中管理不善、堆场保管不妥、理货工作失职等方面。
(二)货物的自然减量
货物的自然减量又称货物自然损耗,是指因货物的性质、状态、自然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而造成货物在重量上不可避免地在一定标准内的减少。货物自然减量是货物的合理损耗,对于在国家规定或世界公认标准之内的自然减量,运输部门不负赔偿责任。
(三)货物品质的鉴定
货物受损的鉴定一般由专门机构办理。在我国由商品检验局负责办理,在国外则由专营的公证机构办理,必要时船方也应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鉴定工作。
(四)货物的特殊性和装舱要求
1.货物的特性
在水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化学组成和结构不同,其表现出来的特性也不相同,主要包括物理、机械、化学和生物四个方面。货物发生物理变化的形式主要有货物的吸湿、散湿、吸味、散味、挥发、热变、膨胀、溶化、凝固、冻结等;货物发生机械变化的形式主要有破碎、变形、渗漏、结块等;货物发生化学变化的形式主要有氧化、腐蚀、燃烧、爆炸等;货物发生生物变化的形式主要有呼吸、微生物、虫害的作用等。研究货物的特性,目的在于掌握货物质量变化的实质和规律,减少或避免运输中的货损货差,提高运输质量。
2.忌装货物的装舱要求
忌装货物是指一种货物对另一种货物或多种货物的质量能产生不良影响或发生相互损害而彼此不能同装一处的货物。在装载工作中,各种性质互抵的货物不能混装在一起。货物的忌装要求按货种性质的互抵程度可分为四种,即不能相邻堆装;不能在同一舱室内混装;不能在同一货舱内混装;不能在相邻货舱装载。
相关文章:
更多关注:经济师培训课程 经济师考试教材 经济师报考条件 经济师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