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而两权分离又容易引发行使企业经营权的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的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的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公司制企业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尽管委托人和代理者在签订合约之前对相关合约的信息是了解的,但是对合约签订后将发生情况的预见是不完全的。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风险分担的不对称性就可能产生道德风险。二是,尽管委托人可以通过与代理人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但合约的谈判、合约的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是难以避免的。中外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践也表明,由于经理作为代理人在公司经营中具有内部人的优势地位,经理人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往往会成为现实。
由于代理及代理成本问题是现代企业难以回避的问题,而且它是由企业各方利益冲突引起的,因此,伴随着利益冲突相应地也产生了解决这个冲突的各种办法,这些办法逐渐形成系统化、稳定化的机制,这就是现代企业的治理机制。由于公司就是现代企业的别名,所以也称公司治理机制。现代公司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二是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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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商管理教材知识点第二章第一节公司治理及其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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