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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经济专业预习讲义(5)

发表时间:2013/1/11 15:56: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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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经济专业的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二章 房地产征收征用

主要考点内容

(一)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房地产征收的概念,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的含义,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的含义,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

征用的概念,征用的限制条件,征用的特征。

征收与征用的异同。

(二)房地产征收的前提条件

公共利益的界定,公共利益的特点,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三)房地产征收的权限和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体制,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四)房地产征收的补偿和安置

征地补偿费用的含义和构成,征地补偿的步骤,征地补偿的标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特殊情况的房屋拆迁补偿,货币补偿的补偿费用和标准,房屋产权调换,拆迁补偿费用确定的程序。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一、房地产征收概述

(一)概念: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行为。

(二)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

(三)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

1、只能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

2、征收必需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客观市场价值对被征受人的损失予以公正赔偿。

二、房地产征用概述

(一)征用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行为。

征用的限制条件

1、前提条件是发生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因此,征用仅适用于出现紧急情况时,平时不得采用。

2.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征用后应当将征用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且给与补偿,但通常不及于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征用的特征

1、征用必须是因紧急需要

2、国家必需依法行使使用权

3、不转移所有权

4、既适用于不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三、征收与征用的异同

1、前提条件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3、所有权转移不同

4、补偿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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