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IPO发行方式
IPO发行方式是指IPO定价和将股票分配出售给投资者的整个机制和过程。根据股票供求双方在价格决定中的作用,可以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新股发行方式分为询价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混合方式等四种类型。
询价方式又称簿记方式或累计订单定价方式,指主承销商通过对拟IPO企业的全面、深入研究,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通过召开路演推介会,征集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建立簿记,绘出需求曲线,然后对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发行价格,承销商自由分配股份并对后市给予支持的新股发行方式。
固定价格方式是指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价格,投资者根据这一价格申购,如果出现超额申购,承销商或拥有较大的分配权利,或采取按比例配发的方式。
竞价方式的显著特征是价格由需求方决定。竞价方式也称拍卖方式,是指所有投资者申报价格和数量,主承销商对所有有效申购按价格从高到低进行累计,累计申购量达到新股发行量的价位就是有效价位。在其之上的所有申报都中标。在统一价格拍卖(“荷兰式”拍卖)中,这一有效价位即新股的发行价格;而在差别价格拍卖(“美国式”拍卖)中,这一价位则是最低价格,各中标者的购买价格就是自己的出价。
混合方式是指多种招股方式同时混合使用,如中国香港采用的模式是将询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相结合;中国台湾模式则是询价方式、竞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公开申购三者的结合。
在IPO中的“绿鞋期权”(理解基本原理)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有权自主执行炒股计划融资规模15%的配售新股的权力。当新股供不应求时,主承销商可以115%的数量向投资者发售,但其中15%的股票在股票发行完毕上市之日30天内推迟交付;在上市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主承销商可以动用这部分资金入市平抑价格波动。具体的操作是:在绿鞋期权行使期内,若市场股价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按发行价额外配发多达该次募集总量15%的股票,主承销商将其配售给投资者;若市场股价低于发行价,则主承销商用超额的15%的资金在市场按市场价购进股票再按发行价配售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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