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五章2

发表时间:2014/7/22 11:43: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根据经济师考试教材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第五章 商品课税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制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5.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中含消费税,但是不含增值税。

相关文章

201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章节讲义汇总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章节浓缩考点汇总

2014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点击查看>>2014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专题

更多关注:经济师培训课程 经济师考试教材 经济师报考条件 经济师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400起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980起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6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