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2011初级经济师考试复习,网校编辑特整理初级人力讲义,供大家参考!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方法是: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同时规定,“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更明确地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此外,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