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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业强化讲义(48)

发表时间:2013/4/16 9:44: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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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的备考强化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三节 《邮政法》主要内容

一、邮政普遍服务制度:

1、承担主体: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2、业务范围:信件、5千克以下印刷品、10千克以下包裹、邮政汇兑,特殊服务业务。

3、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质量标准

4、保障措施:国务院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来保障,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5、邮政业务资费的制定机制:政府定价。价格会同财政、邮政部门。公众征询

6、邮政企业从事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分业经营的原则。

7、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监督制度

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因国家安全、追查刑事犯罪,公安、安全、检察机关可检查、扣留邮件。

四、邮件专营制度

1、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2、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

快递企业经营许可条件:1.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跨省经营的不低于100万、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2.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规定: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的45天内进行审查。对有关国际货代可企业的规定:凭外贸许可来领证。对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做过渡安排

六、邮件递寄安全监管制度:

1、国内、国际禁寄物品:

2、验视制度(但不能检查信件的内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执行收件验视制度。

3、信息安全维护:不反动、不淫秽等。

4、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设置;

5、安全保障协调制度;

6、法律责任:企业违反上述制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七、邮政管理制度:邮政管理部门承担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双重责任,4个方面建立了邮政管理制度。

1、监管职责: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普遍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

2、监管措施:行政审批、备案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3、监管规范: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负有保密义务。

4、配套制度:普遍服务标准、管理办法;边远地区营业时间、时限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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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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