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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船舶营运组织
第一节 船舶营运组织概述
(三)船舶营运性能(重点)
船舶营运性能是指船舶为安全完成客货运输所具备的载重性能、容积性能和速度性能等。
1.船舶载重性能
船舶载重性能是通过船舶在各种状态下的总重量来反映的,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排水量,二是载重量。
(1)排水量
排水量是船体入水部分所排开水的重量,它等于船舶当时的总重量。排水量分为空船排水量和满载排水量,此外还有实际排水量。
①空船排水量:船舶装备齐全但无载重时的排水量称为空船排水量。空船排水量等于空船时的重量,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②满载排水量:船舶载重达到载重线时所排开水的重量称为满载排水量。通常是指夏季满载吃水的排水量。
船舶常数是指船舶经过营运后,船上存有的残损器材和废品,污水沟、压载舱中残留的积水,船体粘连的附着物等的重量总和。它等于测定时的空船实际排水量减去出厂时的空船排水量。
③实际排水量:船舶实际载重未达到载重线时所排开水的重量称为实际排水量,实际排水量可分为航次实际排水量和空船实际排水量。
航次实际排水量是指每个航次的实际载重所排开水的重量。
空船实际排水量是指空船的实际重量加上船舶常数所排开水的重量。
(2)载重量
载重量是指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所具有的载重能力。船舶载重量一般分为总载重量和净载重量。
①总载重量:在一定的水域和季节里,船舶所能装载最大限度的重量,称为总载重量。总载重量等于满载排水量减去空船排水量,即装载客、货、燃料、淡水、备品、船员及其供应品和船舶常数后的重量,即:
总载重量=客、货+燃料+淡水+备品+船员及其供应品+船舶常数
②净载重量:在一定的水域和季节里,船舶所能装载最大限度的客、货重量,称为净载重量。净载重量等于总载重量减去燃料、淡水、备品、船员及供应品和船舶常数,即: 净载重量=总载重量-储备品总重量-船舶常数
经典例题:( )是指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所具有的载重能力。
A. 载重量 B. 净载重量 C. 总载重量 D. 总吨位
【答案】A
【答案解析】考查对船舶载重量概念的掌握。
2.船舶容积性能
船舶容积性能通常用船舶的货舱容积和容积吨位来体现。
(1)货舱容积
货舱容积是指船舶或舱内实际能装载货物的空问。通常用符号V表示,单位为立方米。货舱容积可分为散装容积和包装容积,另外还有装燃油和淡水的液舱容积。
①散装容积:货舱内实际能够装载散装货物的空间,称为散装容积。它是指两舷外板内侧、两横隔舱壁和舱底板所组成的货舱周界所包围的理论容积,扣除肋骨、横梁、支柱等所占去的容积。
②包装容积:货舱内实际能够装载包装或成件货物的空间,称为包装容积。它是指两舷肋骨护板内侧、两横隔舱壁、舱底板和横梁下端所包围的容积,减去空间内的支柱等所占去的容积。
包装容积一般比散装容积小5%-l0%。
③液舱容积:船舶装载燃料和淡水用的空间,称为液舱容积。
④舱容系数:在航运生产活动中,舱容系数(∞)有其重要意义。舱容系数是指船舶货舱容积与船舶净载重量的比值,即每一净载重吨所占的舱容数。
舱容系数是反映船舶载货性能的重要指标,通过它可以了解船舶适宜装载重货还是轻货。
(2)容积吨位
容积吨位通常称为登记吨位,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计算的丈量单位。它是根据一定的丈量公约或规范,按所规定的丈量办法及计算公式确定。根据《船舶吨位丈量规范》规定,船舶丈量以立方米为单位,一个“登记吨”相当于2.83立方米的容积。容积吨位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
①总吨位(GT):也称为注册总吨,是指船舱内及甲板上所有围蔽处所内部空间的总和,以2.83立方米为l吨折算后的吨位。总吨位的主要用途有:统计船舶吨位,表示船舶建造规模的大小;对船舶登记、船舶大小进行比较;作为客船和客货船计算船舶费用及处理海损事故的依据;也用于计算造船和船舶保险费用。
②净吨位(NT):也称为注册净吨,是指船舶上可用以载运客货的容积,以2.83立方米为l吨折算后的吨数。
净吨位是船舶报关,结关,向港缴纳在港停泊费、引航费、灯塔费、进坞费等费用的依据。
③运河吨位:船舶通过运河如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等要交付运河费。船舶船旗国的主管机关按照运河当局规定的丈量规范核定的吨位称为运河吨位,它是交付运河费的计算依据。
3.船舶速度性能
船舶速度性能是运输船舶的重要技术营运性能之一。运输船舶速度性能包括:
(1)交船速度
交船速度又称试航速度,是指船舶的最大速度。它是船舶建造后在航行试验中测得的速度。
(2)技术速度
技术速度又称静水速度,是由航运企业机务部门对船舶进行热工试验所测得的速度。通常测定满载和空载两种技术速度,并记入船舶证书中。技术速度是确定速度定额的依据。
(3)平均营运速度
平均营运速度是一个统计概念上的航速,是指船舶航行距离与实际航行时间的比值。反映了船舶在营运过程中的实际周转速度。
(4)其他船舶航速
①满载航速:船舶满载航行时的平均营运速度。
②压载航速:空船压载航行时的平均营运速度。
③限制航速:限制航速即船舶速度受限制时的航速。如船舶通过狭窄水道及船舶来往频繁的航道上;洪水期间船舶航行于防洪区时,应使用限制航速等。
④临界航速:航行于受水流影响的内河水道上的船舶,为使该船上下平均速度正好等于该船的静水速度时,所要求的船舶技术速度。
⑤技术下限速度:也称功率下限速度,是指技术上所允许的最低减速航速,常以60%额定功率时所能达到的航速表示。
⑥最佳航速:也称最佳减速航速,因对最佳概念的不同理解,有经济航速与盈利航速等名称及计算方法的不同。最佳航速常低于技术速度,高于技术下限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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