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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分章练习第三十三章

发表时间:2013/9/29 15:04: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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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三十章要点: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合同法的基本规定,是否具有运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处理和解决经济丁作中遇到的合同法律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合同概述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合同履行的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终止的原因。

(四)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合同担保的概念,保证的概念和分类,定金的概念和适用规则;合同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种类,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解除的方式——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适用条件。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免责事由。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三十章单选题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 )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 )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终止自己( )义务的权利。

A.后给付义务 先付人 后给付 B.先给付义务 后付人 先给付

C.先给付义务 其他债务人 先给付 D.后给付义务 其他债务人 后给付

2.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生效还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被称为( )。 A.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B.效力待定的合同 C.无效合同 D.有效合同

3.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要约是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只有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使合同成立 C.要约必须是向受要约人发出的 D.受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心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三十章多选题 

1.合同的生效要件中,内容合法的是( )。

A.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

B.合同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C.合同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D.合同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 E.合同必须保证合同双方权利的绝对对等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B 2.B 3.D 多选题 1.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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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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