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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预习笔记(24)

发表时间:2012/11/9 14:09: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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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的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四节 董事会

一、董事会制度

(一)董事会的地位

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董事会已不再单纯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而是兼有进行一般经营决策和执行股东大会重要决策的双重职能。在决策权力系统内,股东大会仍然是决策机构(限于重大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但在执行决策的系统内,董事会则成为决策机构(限于一般决策),经理机构是实际执行机构。董事会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

【例题·单选题】( )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机构

解析:B

(二)董事会的性质

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

体现在以下方面:

(1)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既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但必须是股东推选出代表股东利益的。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汇报工作,接受股东(通过监事会)的监督。

(3)董事会必须代表股东利益,反映股东意志,其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股东制订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管理、执行公司业务和公司事务。作为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对内管理公司的内部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

3.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股东会要对公司的最重要问题作出最后决定,但股东会并不对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进行决策,并不是公司惟一的决策机关。股东出于自身利益和公司管理的需要,把大部分权利交给董事会行使。这就决定了董事会不但是公司的执行机关,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关,要对股东会职权以外的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等。

4.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

一般来说,董事会可以对外代表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主流。

5.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

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董事)。

【例题·多选题】一般来讲,董事会具有( )性质。

A.管理机构

B.执行机构

C.监督机构

D.常设机构

E.对外代表机构

解析:ABDE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没有规定;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第二,多数通过原则。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通过。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

【例题·单选题】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的原则是( )。

A.一股一权

B.资本多数决

C.一人一票

D.董事数额多数决

解析:D

(四)董事会的职权

我国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

1.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常设机关,是股东会的合法召集人。

不论是股东年会还是临时股东会,均应由董事会召集。

2.作为股东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订,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5.为股东会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股东会作出最后决议。

6.为股东会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股东会作出最后决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例题:

【例题1·单选题】我国公司法规定,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天前通知全体董事。

A.5

B.10

C.15

D.20

解析:B

【例题2·多选题】下列( )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A.召集股东会

B.决定公司基本组织机构的设置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审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解析: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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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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