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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与质量控制思路(二)
3.4.方法控制
方法控制,包括了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控制。住宅工程多为砖混结构,技术复杂程度低,但要做到施工质量优良,搞个精品,难度也很大,不严格进行施工方法的质量管理,就会给住宅工程的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等留下隐患,严重的会影响住宅的安全使用,当然也谈不上保证了住宅的质量。方法控制的重点,应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确保施工方法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从而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3.5.环境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住宅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面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的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等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又如前一工序往往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保持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工作场所清洁整齐,施工程序井井有条,为确保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总之,为了确保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我们要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认真抓好图纸的会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搞好技术交底,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等保证工作。同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坪“为主的管理思想,如严把各道工序施工质量关,严把隐蔽工程的质量关,严把重点部位的质量关,严把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等。住宅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质量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丝毫不能放松。因此,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4.结语
住宅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包含有多方面的内容,但最重要的是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住宅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很大提高,但各地的质量状况还不平衡。建设部2004 年1 月下发的《 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进行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南,我们要增强搞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确保住宅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监理单位应自觉纠正自身不规范的质量行为(一)
在我国建筑市场上,监理单位无论在组织机构建设上,还是监理业务的运作上,都是最为规范的、要求最严格的一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不仅是笔者长时间深入考察得出的结论;这一事实也已被社会各界所认同。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提出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不规范问题呢?
1.监理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的确存在着许多不规范问题
所谓监理单位的“规范”与“严格”,只是相对而言;与国外同行比差距还很大;就是与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下称《监理规范》)的要求比,问题也不少,有些问题是比较严重而不容忽视的。监理机构在执行监理任务的过程中,按照建设法规与《监理规范》的要求,发现并纠正了建设、施工、以至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等参建单位的许多质量不规范行为,却对自身存在的质量不规范问题熟视无睹,甚而麻木不仁;这对监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监理事业的深入发展是很不利的,需要监理单位清醒地、自觉地进行总结、纠正和改进。
1.1.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误区
在监理人员中流传着一句话:“有监理也盖楼,没监理也盖楼”。意思是说,过去多少年没有实行监理制度,楼房照样一栋一栋盖起来。在这种认识下,一些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敷衍了事,质量把关只是“象征性”、“形式化”。还有的监理人员觉得监理是得罪人的苦差事,出力不讨好,于是该认真的不认真,该坚持的不坚持,一团和气“老好人”。甚至个别监理认为,监理工作就是与施工单位一起“哄”业主罢了。这些“监理虚无论”、“监理虚假论”是很有害的、甚至是危险的。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质量事故,不但施工单位受到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位也同样受到严厉处罚。有些人还身陷牢狱之灾,这与长期隐藏在监理队伍中的错误的质量意识、不严格、不规范的质量行为有很大关系。
1.2.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下滑;工程一线人员到岗率低
监理人员素质不高是一个老话题了,而且在恶性循环中继续下滑。监理单位的产品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其服务的质量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此整体素质处于中下水平的监理机构实在令人担忧。在工地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同样是验收施工单位的钢筋检验批工程,水平较高的监理人员上去走一圈,能发现不少质量问题需要整改,其中有些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结构安全的问题;而素质低的监理人员转来、转去却找不到质量纰漏,这就是人员素质的差距。
1.3.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责任不连续,操作责任不连续
这两种不连续是监理机构经常面临的“头痛”问题。首先是人员调进、调出造成的“岗位责任不连续”,这几年我深为监理人员流动之迅速感到不可思议。有一个项目监理部共有12名监理人员,从头年6月到第二年4月仅11个月时间里,调出10人,调进7人,平均每19天就有人调进或调出。另有一个监理部20天里换了3个总监理工程师,最短的一个只呆了3天又被调走,真是来去匆匆,快如“走马灯”。与其他监理公司的同行们谈起这个问题,结果彼此彼此。进、出的人员之间没有严格的工作交接手续,或者根本不交接;资料残缺不全,问题处理“半拉子”;走了的叫不回来,新来的不愿代签和接管;这样朝不谋夕、极不稳定的工作队伍,如何保证工程质量监控的连续性!其次是监理人员节、假日休息,相互顶替造成的实务操作不连续,如质量验收、材料见证取样、质量隐患处理等,一个操作过程往往是由两个人、或三个人完成的。但在资料审签、填写日志和需要明确责任时,常常相互推诿、相互依赖、拖来拖去、不了了之。这样混乱的操作,给施工质量控制的连续性留下许多“空白点”,一旦工程出了问题,责任很难说得清。中大网校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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