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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索赔13

发表时间:2010/9/10 9:47: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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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

索赔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通过努力可以减少发生。

(一)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合同是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是双方协调一致地合理、完全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由于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理解合同规定”就有一定的困难。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对合同规定的理解往往不可能完全一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分歧。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都应该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一致地理解合同的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工程师应善于预见、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够在某些问题对工程产生额外成本或其他不良影响以前,就把它们纠正过来,就可以避免发生与此有关的索赔。对此现场检查作为工程师监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工程质量、完工工作量等,工程师应该尽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与承包人随时保持协调,每天或每周对当天或本周的情况进行会签、取得一致意见,而不要等到需要付款时再一次处理。这样就比较容易取得一致意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分歧。

(三)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虽然从合同上讲,工程师没有义务向其提供帮助,但从共同努力建设好工程这一点来讲,还是应该尽可能地提供一些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免遭或少遭损失,从而避免或减少索赔。而且承包人对某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索赔机会,还可能基于友好考虑而主动放弃。

(四)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

工程师自身必须有公正的立场、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是建立和维护其威信的基础;发包人应该积极支持工程师独立、公平地处理合同事务,不予无理干涉;承包人应该充分尊重工程师,主动接受工程师的协调和监督,与工程师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明显偏袒发包人或处理问题能力较差甚至是非不分,他就会更多地提出索赔,而不管是否有足够的依据,以求“以量取胜”或“蒙混过关”。如果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立场公正,有丰富的经验知识、有较高的威信,就会促使承包人在提出索赔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只提出那些有充足依据的索赔,“以质取胜”,从而减少提出索赔的数量。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应该从一开始就努力建立和维持相互关系的良性循环,这对合同顺利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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