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精讲笔记6

发表时间:2014/6/6 13:26: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特搜集整理了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合同的公证

1.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2.如果承包人已经进场,但在开工前发包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场前如果双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则可以对承包人已经进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公证],即进行证据保全,为以后纠纷解决留下证据。

合同的鉴证

1.合同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2.合同鉴证应审查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自愿申请原则相同]、[内容和范围相同]、[目的相同]。

2.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是[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4.经过公证的公司,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相关文章: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精讲笔记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重点分解

2014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全国首发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后专题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责任编辑:wrr)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监理工程师

        [VIP通关班]

        6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监理工程师

        [通关班]

        2大模块 校方服务

        480起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