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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案例分析知识点辅导50

发表时间:2011/9/22 10:25: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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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参加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更好的复习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这门课程,此处特地整理出辅导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可以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②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③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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