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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章节命题分析2

发表时间:2011/3/25 9:36: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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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参加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更好的复习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这门课程,此处特地整理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概括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可以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命题点5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自然人

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务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事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以自己的意志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资格。

法人应具备的四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命题点6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借款合同中的货币等)、行为(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智力成果(如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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