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参加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更好的复习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这门课程,此处特地整理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可以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案例五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2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案例六
1、该工程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及第9周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见下图:
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图中,箭线上方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括号外为持续时间,箭线下方括号内为费用,双箭线表示关键线路)
通过分析可知:D工作的ES=6,F工作的ES=6,H工作的ES=7;故按计划进度第9周末:D、H工作应刚好完成,F工作应完成3周的工作量。而实际检查:D工作完成15/15=100%,F完成工作14/28=50%。H工作完成8/16=50%;说明D工作进度正常,F工作实际完成2周的工作量而比计划进度拖延1周,H工作实际完成1周的工作量也比计划进度拖延1周。
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为10+12+8+15+24+14+22+8=113万元。
2、通过分析可知:F工作的总时差TF=0,即F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其任何拖延都会造成计划工期延长;H工作的总时差TF=0(周),等于其实际进度偏差,故其实际进度偏差仅对其后续工作有影响,而不会使计划工期延长。由计算可知,F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延长1周,即工期延长到21周,大于合同工期。
3、重新绘制的第10周开始完成工期的时标网络计划,见下图:
4、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责任在承包方;而M工作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承包方的责任。故承包方仅能就设计变更使M工作造成的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5、M工作本身拖延时间为2周,而根据上图的分析M工作的总时差EF=1周。由此可知M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又延长1周,实际工期达到22周。可索赔工期为1周。
6、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为M工作因停工和机械闲置造成的损失1.2万元。
相关文章:
2012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案例分析知识点精讲汇总11-20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