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委托工作范围
1.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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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提供的
文件和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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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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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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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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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勘察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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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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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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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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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依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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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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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任务的
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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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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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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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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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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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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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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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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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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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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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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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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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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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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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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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委托的工作范围
3.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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