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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考点分析2

发表时间:2013/11/12 10:35: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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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及分类

1、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 要约应当具有一下条件:内容具体明确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 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等,即是要约邀请。

4、 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5、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 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7、 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8、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返回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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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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