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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师考试1FIDIC施工合同条件2(16)

发表时间:2010/9/8 10:00: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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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质量管理

交钥匙合同的承包工作是从工程设计开始,到完成保修责任的全部义务。

(一)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编制质量保证体系。在每一设计和施工阶段开始前,均应将所有工作程序的执行文件提交业主代表,遵照合同约定的细节要求对质量保证措施加以说明。业主代表有权审查和检查其中的任何方面,对不满意之处可令其改正。

(二)设计的质量

1.设计依据资料正确性的责任

(1)业主的义务。业主应提供相应的资料作为承包商设计的依据,这些资料包括在“业主要求”文件中写明的或合同履行阶段陆续提供的。业主应对以下几方面所提供数据和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1)合同中规定业主负责的和不可变部分的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预期目的说明;

3)竣工工程的试验和性能标准;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承包商不能核实的部分、数据和资料。

(2)承包商的义务。业主提供的资料中有很多是供承包商参考的数据和资料,如现场的气候条件等。由于承包商要负责工程的设计,应对从业主或其他方面获得的任何资料尽心竭力认真核实。业主除了上述应负责的情况外,不对所提供资料中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负责。承包商使用来自业主或其他方面错误资料进行的设计和施工,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

2.承包商应保证设计质量

(1)承包商应充分理解“业主要求”中提出的项目建设意图,依据业主提供及自行勘测现场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2)业主代表对设计文件的批准,不解除承包商的合同责任。

(3)承包商应保障业主不因其责任的侵犯专利权行为而受到损害。

3.业主代表对设计的监督

(1)对设计人员的监督。未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承包商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承担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任务前必须征得业主代表的同意。

(2)保证设计贯彻业主的建设意图。尽管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不直接与业主发生合同关系,但承包商应保障他们在所有合理时间内能随时参与同业主代表的讨论。

(3)对设计质量的控制。为了缩短工程的建设周期,交钥匙合同并不严格要求完成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后再开始施工。允许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文件编制完成,经过业主代表批准后即可开始实施。业主代表对设计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批准施工文件。

2)监督施工文件的执行。

3)对竣工资料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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