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精选试题《案例分析》:
【背景资料】
(一)某业主计划将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委托光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制定监理规划问题进行了讨论,有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监理规划的作用与编制原则: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
(2)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及业主的要求;
(4)监理规划应一气呵成,不应分阶段编写;
(5)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
(6)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2.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
(4)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
(5)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总目标;
(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7)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
3.监理规划文件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给业主的时间安排如下:
(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
(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
(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二)在施工阶段,光明监理公司的施工监理规划编制后递交了业主,其部分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内容如下。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略
(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①审查总包单位的资质;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4)略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工序完成后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分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他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审核签证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3)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分析比较;
(4)准确测量实际完工工程量,并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
为便于学习掌握,可将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教材有关内容归纳如下。
【监理方】(1)义务:
①派驻足够人员,报送组织机构、监理规划;
②完成合同约定(专用条款)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约定期报告;
③认真、勤奋工作,提供相应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④保密;
⑤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物品,用毕移交;
⑥负责合同协调;
⑦不参与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活动;
⑧不接受合同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
(2)权利:
①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②对质量、工期、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组织设计、材料及施工质量检验权,工程款审核确认权);
③与有关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事项报告委托人;
④施工合同双方对对方的意见要求通过监理研究后,协商确定,以及调解争议(第19条);
⑤指令权(开工、暂停、复工要变更)(征得委托人同意);
⑥选择总承包人建议权,对分包人的认可权;
(3)责任:
①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②履行责任期内约定的义务,因过失使委托人受到损失应赔偿,累计总额≯监理报酬总额(税金之外);
③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质量及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对违反第5条(即上述义务③)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向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由此引起委托人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委托方】义务:
①支付监理预付款;
②协调外部关系,如委托监理方则应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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