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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秤的历史
两千年前,我们的祖先运用杠杆原理发明了木杆秤。
据说鲁班根据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定为十三两一斤,且叫“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原十三两一斤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人间的“福禄寿”三星,正好十六星,因此定为十六两一斤,并颁布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当时的一斤折合为现在的半市斤。秦始皇同时诏令天下,无论做什么生意都不得少两,若少给一两就少一颗星,所以民间流传这样一句俗语:“秤上亏心不得好,秤平斗满是好人。”
到了唐代,秤上又多了钱、分、厘等单位。七钱为一两,七分为一钱。秤沿用十六两为一斤的规矩,延续了一千多年。
“官秤”即官府制定的标准秤,在清朝,官秤由工部统一打造,任何人胆敢私造、私改或者私毁均视同欺君,按律当斩。
关于官秤,在很多史书中都有记载。元本高明《琵琶记?牛相奉旨招婿》中说:“在东京极有名声,论媒婆非自逞。今朝事体,管取圆成。怕有一轻一重,全凭官秤。”《清会典事例?户部?权量》中记载:小贩赴河东买盐,与坐商自相交易,毫无凭准,易起争端。应令仿照旧式,由河东道印烙,另制官秤三杆,给发中、东、西三场斗级收执。凡商贩交易,以此秤为准。
杆秤不仅出现在买卖中,在清朝满族婚礼大典的时候也要用秤杆。典礼的时候,新郎用秤杆慢慢揭开新娘的盖头,就是“称心如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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