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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计量师法规综合串讲:计量法调整的范围

发表时间:2014/12/13 9:48: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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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调整的范围

《计量法》第二条说明了计量法适用的地域和调整对象,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是使用计量单位,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和进口计量器具,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均为《计量法》适用的范围,都必须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加以调整,不允许随意变更,各行其是。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计量法》侧重调整的是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以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不是计量工作中所有的问题都要立法。也就是说,主要限定在对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内。

例题

单选:以下哪个内容不属于《计量法》调整的范围()。

a、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b、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c、进行计量检定

d、使用教学用计量器具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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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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