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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案例分析辅导26

发表时间:2011/5/7 15:43: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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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参加2011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的广大学员更好的复习注册计量师考试相关知识,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2011年注册计量师考试中计量案例分析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认证过程

问:哪些机构必须申请计量认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问:我国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问:计量认证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认证的质检机构计量仪器情况表(常称为“能力表”);

3、质量管理手册;

4、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复印件若干份;

5、自查表(对未经预审的机构,要求进行自查)。

问:计量认证过程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答: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报的材料项目与第一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计量授权的形式有哪些

答: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4)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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