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
这是对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恒定能力的评定。通常可用以下几种方法来评定:
(1)方法一:
通过测量标准观测被评定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变化,当变化达到某规定值时,其变化量与所经过的时间间隔之比即为被评定测量仪器的稳定性。
例如:
用测量标准观测某标准物质的量值,当其变化达到规定的士1.0%时所经过的时间间隔为3个月,则该标准物质质量值的稳定性为土1.0%/3个月。
(2)方法二:
通过测量标准定期观测被评定测量仪器计量特性随时间的变化,用所记录的被评定测量仪器计量特性在观测期间的变化幅度除以其变化所经过的时间间隔,即为被评定测量仪器的稳定性。
例如:
观测动态力传感器电荷灵敏度的年变化情况,按以下公式计算其静态年稳定性
式中:Sb--传感器电荷灵敏度年稳定性;
Sq1--上年检定得到的传感器电荷灵敏度;
Sq2--本年检定得到的传感器电荷灵敏度。
例如:
信号发生器按规定时间预热后,在10 min内连续观测输出幅度的变化。n个观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除以输出幅度的平均值得到幅度的相对变化量,再除以时间间隔10 min即得到该信号发生器的幅度稳定性。如某信号发生器的输出幅度稳定性为
1x10-4/min。
(1)方法三:频率源的频率稳定性用阿伦方差的正平方根值评定,称频率稳定度。
频率稳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σy(τ)--用阿伦方差的正平方根值表示的频率稳定度;
p--取样时间;
m--取样个数减1;
yi(τ)一一第I次取样时,在取样时间p内频率相对偏差的平均值。
(2)当稳定性不是对时间而言时,应根据检定规程、技术规范或仪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
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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