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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考点27

发表时间:2012/6/19 13:41: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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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9月15日为帮助学员更好的参加考试,特编辑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复习,本节主要阐述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实务考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

《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1989年11月6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对计量授权的四种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991年9月15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1989年11月6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对计量授权的四种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991年9月15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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