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笔记四

发表时间:2011/7/11 11:20: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教师资格考试,全面的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教师资格师考试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四讲 教育法的产生与发展

严格意义上讲教育法则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

国外最早的古代教育法的出现,使公元前8世纪左右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德国新教领袖马丁。路德,在1528年德意志的布莱施魏格公国首先颁布了学校法令。这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较为严格的教育法,相应地,德国也成为世界上最早产生严格地、专门化的教育法的国家。

现代义务教育制度是从教育立法开始的。德国是世界上最早版本义务教育法令的国家。国外现代教育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教育观的法治化;2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义务教育法;3教育法律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发展;4教育发达国家竞相进行新的教育立法。

我国教育法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历史阶段、古代教育法、近代教育法和现代教育法三种类型。

封建社会时期的教育法在内容上也渗透着儒家思想的色彩。这也是封建社会教育法的一个特点。

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了《卿定学堂章程》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但它并未实施。1903年清政府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它的颁布和推行标志着中国近代国民教育制定的建立。1906年《强迫教育章程》,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法令。

教育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启示;1教育和法律两种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前提。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3客机的发展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

本周热门: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学》试题汇总

编辑推荐: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课堂免费试听

查看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方案  过班六折优惠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 在线模考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教材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教师资格

        [笔面护航班]

        笔试+面试 协议保障 2期重学高端服务

        3580

        了解课程

        456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冲关畅学班]

        入门+进阶 精选教材 协议保障 1期重学

        980起

        了解课程

        795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精品乐学班]

        课程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重点强化学科全面

        680

        了解课程

        1042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面试特训班]

        全新升级模块 协议重学 研发资料班主任督学

        1680

        了解课程

        992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面试精品班]

        课程模块 学科试讲 高性价比

        980

        了解课程

        99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