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局办公室1名文秘人员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1、全区中小学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在编男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10年以来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两次以上;
3、品行端正,能吃苦,有奉献精神,协作意识强。
二、选拔办法及程序
1、报名审查:2013年9月26日,凭报名表和省级以上发表文章或获奖论文原件、复印件,到教育局办公室258房间报名。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选拔考试。
2、考试考察:统一命题,集中笔试,现场做答。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对高分人选进行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考察,确定正式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试用借用:通知被选拔人员到局办公室工作,试用期1年,结束后办理借用关系,原编制保持不变。
附件: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文秘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