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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泉州华侨大学财务处招聘2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10/15 11:05:2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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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泉州华侨大学财务处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财务处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 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 工作地点
会计 本科及以上 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往届生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实际财务管理经验或硕士优先。 泉州

注:本科学历学位要求为国家计划内本一批次招生录取高校的全日制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求职申请

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并通过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等步骤提交应聘申请。若提交不成功,可发送应聘材料到rczx@hqu.edu.cn。

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

2.我校将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选。综合考核合格后,经学校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止。

四、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按项目制聘用,月工资本科生4000元、硕士4300元,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3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证件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联系电话:0595-22693889 E-Mail:rczx@hqu.edu.cn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3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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