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处),由组织人事部(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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