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和选报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学科)的应聘者户籍不限,其他岗位(学科)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者限丹阳市户籍或丹阳市生源;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至198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应聘,不限师范类。
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附件:2013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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