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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计划及条件

发表时间:2013/7/15 11:28:4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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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优中选优的原则;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总计100名,其中六类项目生20名)

1、初中招聘教师50名(其中汉授45名,蒙授5名);

2、小学招聘教师30名(其中汉授23名,蒙授7名);

3、幼儿园招聘教师20名(其中汉授15名,蒙授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学前教育、幼教专业、音乐、美术)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和小学特教专业毕业生,在符合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相应学历条件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6、硕士研究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7、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通知(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09年6月底前在翁牛特旗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不满10年的且2010年9月2日仍在岗人员,报名时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中文类专业达到二级甲等;

10、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在翁牛特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方可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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