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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招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4/3 10:53:1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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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招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最新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党委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是内蒙古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单位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所在地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辛家营子村西侧。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⒈博士6名,其中:哲学1名、宏观经济1名、政治学1名、公共管理1名、民族学1名、社会学1名;

⒉硕士10名,其中:经济学2名、政治学2名、党史党建1名、公共管理1名、法学1名、社会学1名、教育学2名;

⒊大学本科4名,其中:编辑1名、图书情报1名、计算机2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校教育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前至1977年3月20日后出生),硕士和大学本科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前至1982年 3月20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⑴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⑵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②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

3.被辞退或解职未满五年的人;

4.在公务员考录和定向招录中被录用未满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⒈在国家人力资源市场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内蒙古党校网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4月1日——25日。应聘者只允许报一个学科,符合招聘条件者在内蒙古党校(ww.nmgdx.cn)下载《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呼和浩特市本地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送到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外地应聘人员可通过信函邮寄。(内蒙古党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辛家营村西侧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传真: 0471--4631834,4631837,邮编010070,快递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其它快递公司一律不予接收)。报送《报名登记表》应同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⒉经资格初审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党校网上陆续发布。

⒊5月9日全天为核发笔试准考证时间(在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

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须携带单位(学校)证明、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科研成果汇总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符合应聘专业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

⒈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一律使用汉文答卷;

⒉笔试考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

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 5分。

(二)面试

⒈进入面试的应聘教师采取试讲和答疑,其他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

⒉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

六、考试地点和时间

⒈考试地点:内蒙古党校;

⒉笔试时间:2013年5月10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⒊面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13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和考核

⒈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安排应聘人员

在指定医院体检;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全面

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

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

成书面考察材料。


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应

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⒈经体检和考核符合应聘条件者,按规定的招聘名额,

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名单。对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的举报电话,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

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⒊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

一年。试用期满后符合岗位要求者,签订聘用合同。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内蒙古党校咨询电话: 0471-4631838、4631839

内蒙古党校举报电话: 0471-4631834

附件:
报名登记表(正面).xls

报名登记表(反面).xls

内 蒙 古 党 校

内蒙古行政学院

2013年4月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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