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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院招聘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9/17 18:01:01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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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院招聘1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法学院管理干部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A系列人员公开招聘法学院党政管理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人员(A系列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学院办公室行政秘书,负责学院科研管理事务及协助校友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验或外语水平好者优先考虑;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南校区法学院209室潘蓉老师处。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10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法学院209室

联 系 人:潘蓉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12日

附件: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doc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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