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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调剂3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7/27 17:15:0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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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调剂31人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调剂教师办法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区企业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教职工学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及心理素质。

(三)调剂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女52周岁,男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满负荷工作量。

三、主要内容

(一)公布岗位设置、数量及基本要求

共设置专任教师岗位31人(详见附表)。

(二)信息发布

通过大兴安岭教育网、大兴安岭日报社、电视台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需调剂人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报名考试时间等事项。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3年7月29—31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校内调剂。

(2)应备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④职称证(①—④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地区综合实践学校公开调剂教师登记表》(附后),⑥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联系人:张兴安,联系电话2129737。

2.资格审查

由各地教育局(科)对拟调剂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和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当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量时,对报名者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3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7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知识为相应岗位知识内容,笔试时间:8月3日9:00点,笔试地点:育才中学。行署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由行署教育局组织。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操作、技能展示进行选拔,不及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8月3日14:00点,地点:育才中学。

3.体检。8月6日由各地教育局(科)组织拟调剂人员到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并将体检结果报行署教育局人事科。

4.考核。由地区教育局对拟调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调剂资格。

(五)录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调剂人员,如出现并列,按夫妻两地分居、学历层次的顺序决定取舍,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调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经批准的拟调剂人员名单8月9日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地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决定录用。

(六)签订聘用合同

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用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与调剂人员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黑人发〔2006〕20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立合同内容。

(七)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调剂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履行审批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需填写《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公开调剂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学校申请、报行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行署主管领导把关,经行署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纳入教育编制管理。《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公开调剂教师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行署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一)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公开调剂教师工作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由行署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行署成立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调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明学 林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晓霞 行署教育局局长

成 员 赵铁军 地区纪检委副书记

李丽荣 地区编委办主任

蒋大明 行署人社局局长

姜蒙红 行署财政局局长

刘 营 管局财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教育局:

主 任:王 臣 行署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 福 行署教育局副局长

姚春萍 行署教育局纪检书记

王春光 行署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张庆军 行署教育局师资科科长

李俊英 行署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张兴安 校企中心主任

吴继云 行署教育局纪检员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在报名、考试、录用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人员不予调剂,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调剂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办法由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地区综合实践学校公开调剂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大兴安岭地区综合实践学校岗位公开调剂教师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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