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由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特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考职位人数时,相应职位空余名额调整到小学语数职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及考务费100元。
在曹妃甸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其父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在曹妃甸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单位、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的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企业注册工商局开具的注册信息证明。
配偶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能证明其关系的证明信。
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招考条件人员填写《2013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2013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选定一个报考职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