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7/10 12:36:2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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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阜南县城区选调教师工作纪律
1、选调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凡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者,取消其选调教师资格。
2、参加选调教师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其考试成绩作废,取消其选调教师考试资格。替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给予辞退、解聘;被替考者给予党政纪处理。
3、选调教师考试命题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泄露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在选调教师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选调教师工作造成损失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