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凡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者须先将个人档案转入莱城区教育局。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规定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cheng.gov.cn/)、莱城现代教育网(http://www.lchedu.net/)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4-621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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