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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2014年公开选调永定一中部分学科教师通知

发表时间:2014/5/6 18:45:47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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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2014年公开选调永定一中部分学科教师通知

  【福建省2014年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汇总

  根据中共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教育局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使用编制的通知》(永委编办[2014]5 号),经研究决定以公开考试的方式选调农村中学教师到永定一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物理、体育、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各1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1.在我县高中任教6年及以上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相应学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 (网址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 登入承载"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的链接网址:http://jszk.fjzk.com.cn,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2014年网上招聘报考平台中点击"注册"栏目后进入"2014年福建省教师委托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入口"模块报名。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选择“委托考试模块” 进行注册、报名、缴费等。请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

  2.网上报考的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二)考务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报考费每人80元。网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考后,不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四、选调办法

  (一)考试形式: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报考对象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201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部分的委托考试(不需参加综合知识考试)。

  2.考试内容:

  委托考试的内容与省教育厅组织的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对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全省统一为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下午15:00-17: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资格复核:

  1.网上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符合确认。县教育局将根据本次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复核对象。各选调职位资格复核对象将在永定教育网站予以公布。

  2.被确定为资格复核的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核,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按选调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相应职位的资格复核人选。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定选调人选:

  县教育局根据本次选调成绩资格复核结果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的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第一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则取年龄较小者。

  (六)公示:

  1、各职位拟选调人选在永定教育网站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选调的,确定为各职位选调人选。

  五、纪律要求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也为了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纪律规定:

  1.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假借生病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复习备考,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被确定为选调对象的,需继续在原校履行工作职责至本学期结束,不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3.若有发现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待遇按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永定一中暂无条件安排住宿,选调人员自行解决住宿,费用自理。

  3.职称聘任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永定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点击查看:2014年各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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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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