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内蒙古包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32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4/6/3 14:13: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4年内蒙古包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3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学历和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后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且至今仍为达茂户籍的;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其他专业专科学历,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且至今仍为达茂户籍的;

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且至今仍为达茂户籍的;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按时来我旗报到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4.2013年9月份及以前在我旗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的现任教师(含支教志愿者),不受专业、户籍限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5.在我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4.在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