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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兴仁县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发表时间:2013/7/18 10:48:2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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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兴仁县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8日上午9:00-17:00兴义市街心花园;201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报名收据领取)。

5、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

2、教师资格证(服装工艺教师、汽修教师、舞蹈教师、心理教师、财务人员除外)。

3、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

5、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须有审核人及县计生局签字并加盖县计生局公章。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填写《兴仁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及子女的加2分。

2、服务期满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加2分。

3、少数民族考生的加2分。

4、夫妻双方均是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的人员及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4、夫妻双方均是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乡镇、县计生局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须盖章、签名。

考生须填写统一的《兴仁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给予加分。

附件一、兴仁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二、兴仁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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